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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公正廉潔的制度保障——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》解讀 2019-10-25 00:00:00   了解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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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中組部、人社部印發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回避規定》),按照黨中央關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,根據事業單位特點,對事業單位人事回避的范圍和回避事項等進行專門規范,填補了當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一項制度空白,是落實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決策部署,從源頭上規范事業單位用人和履職行為的重要舉措。 《回避規定》的重要意義 首先,《回避規定》的出臺,有利于強化事業單位公益屬性,推進全面從嚴治黨,維護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公正廉潔。事業單位是公共服務機構,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國家公職人員,公平公正履職是提供更高水平公共服務的必要前提,而在復雜的社會關系中,難免因親屬關系、利害關系等因素影響其履職的公正性。出臺《回避規定》,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、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的必然要求,是堅持德才兼備、以德為先、任人唯賢的新時代組織路線的制度保障,對于從源頭上保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平公正履職,回應人民群眾對公共服務公開公平公正的期許,具有重要意義。 其次,《回避規定》的出臺,有利于健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配套規章,完善公職人員回避制度體系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我國干部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。隨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,我國黨政領導干部、公務員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的回避制度已陸續建立。其中,黨政領導干部執行《黨政領導干部任職回避暫行規定》;公務員執行《公務員回避規定(試行)》;國有重要骨干企業領導人員執行《國有重要骨干企業領導人員任職和公務回避暫行規定》。然而,事業單位此前一直沒有統一的回避規定,其回避要求散列在聘用、考核、獎勵、處分、人事爭議處理等文件的相關條款中,既難以做到進、管、出各環節全覆蓋,又過于原則、操作性不夠強。出臺《回避規定》,為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建立了系統完備的回避制度,也填補了公職人員回避制度的最后一塊“拼圖”。 第三,《回避規定》的出臺,有利于規范各級各類事業單位人事管理,推動人事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。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涉及人才隊伍建設的方方面面,既關系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切身權益,又關系到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。以往由于沒有專門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,各地區各部門在執行中一定程度上存在標準不統一、操作不規范、寬嚴把握差距較大等突出問題。有的事業單位簡單參照《公務員回避規定(試行)》,用管理黨政機關干部模式管理科研人員、教師、醫生等專業技術人員,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的規范開展。出臺《回避規定》,有利于從制度上規范全國各級各類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行為,從源頭上預防有違公平公正的用人、履職行為發生,維護政府公信力。 《回避規定》的突出特點 《回避規定》針對事業單位特點,從回避緣由、回避程序、回避事項和管理監督等方面,對事業單位人事回避進行了全面規范,為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公正廉潔提供了制度保障。 首先,親緣關系和利害關系回避并重。在親屬回避方面,不僅規定了夫妻關系、直系血親關系、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回避,還規定了近姻親關系、繼養撫養關系的回避;在利害關系回避方面,既規定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本人和親屬的利害關系回避,又規定了包括外聘專家和其他人員的參加相關活動需要回避的情形,切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實際需要。 其次,突出崗位回避和履職回避。事業單位運行規律與機關不同,主要職責是為機關提供支持保障、為社會提供公益服務,一般不承擔行政職能。鑒此,《回避規定》沒有地域回避的制度設計,在崗位回避、履職回避的具體要求上也與公務員有所區別。如在履職回避方面,不僅涉及崗位設置、公開招聘、聘用解聘、考核考察、獎勵處分、交流培訓等一般人事行為,還包括人事考試、職稱評審、人才評價、招生考試、項目和成果評審、資金審批和監管等關系人事權益保護的有關活動,具有全面性和針對性。 第三,適用崗位和人員范圍廣?!痘乇芤幎ā匪婕暗膷徫环秶粌H包括事業單位正式內設機構和崗位,還包括臨時性機構和崗位,如聘用工作組織、考核工作組織、申訴公正委員會、學術委員會等專項性工作組織。適用的人員范圍不僅包括事業單位一般工作人員,還包括事業單位領導人員、主管部門和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,以及因工作需要外請的專家等相關人員。 第四,堅持制度規范性與實踐多樣性的統一?!痘乇芤幎ā窞槿珖聵I單位建立了標準統一、科學規范的回避制度,同時也授權省級以上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、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,根據地域、專業、工作性質特殊等因素靈活執行崗位回避政策,既維護了制度的完整性、權威性,又兼顧了實踐的客觀需要。 古人云:家族所在,難于行法;身家相關,易于為奸?!痘乇芤幎ā凡粌H從源頭上建立了維護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公平公正的第一條防線,也劃定了一條紅線,一旦出現相應違規,將視情形受到批評教育、組織處理直至處分。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應當提高思想認識,增強紀律意識,嚴格自律,避免觸碰紅線,推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更加公平公正、廉潔高效。(作者李建忠系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副院長、研究員) 鏈接: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》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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